必易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45证券简称:必易微公告编号:2026-054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2026年
月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云科技大厦
楼公司培训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5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75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32,976,585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32,976,58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6.7839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6.7839 |
注:公司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70,576,989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89,955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朋村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
人,列席
人;
2、董事会秘书高雷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32,866,211 | 99.6653 | 110,374 | 0.3347 | 0 | 0.0000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2.01 | 关于选举谢朋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782,156 | 93.3455 | 是 |
| 2.02 | 关于选举叶俊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777,957 | 93.3328 | 是 |
| 2.03 | 关于选举林官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777,956 | 93.3328 | 是 |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3.01 | 关于选举李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777,957 | 93.3328 | 是 |
| 3.02 | 关于选举唐仙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782,156 | 93.3455 | 是 |
| 3.03 | 关于选举杨敬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777,957 | 93.3328 | 是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累积投票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2.01 | 关于选举谢朋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7,698,438 | 77.8181 | 是 |
| 2.02 | 关于选举叶俊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7,694,239 | 77.7756 | 是 |
| 2.03 | 关于选举林官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7,694,238 | 77.7756 | 是 |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3.01 | 关于选举李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7,694,239 | 77.7756 | 是 |
| 3.02 | 关于选举唐仙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7,698,438 | 77.8181 | 是 |
| 3.03 | 关于选举杨敬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7,694,239 | 77.7756 | 是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议案2、3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
、
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帅、孙静曲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