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康生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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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1 |
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3)第110A008103号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康生物”)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药康生物公司2022年
月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3)第110A011378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药康生物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药康生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药康生物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药康生物公司实施于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2022年度药康生物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