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康生物: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琚存祥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广东药康、北京药康作为募投项目“真实世界动物模型研发及转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