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康生物: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药康生物(688046)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88046 公司简称:药康生物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

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药康生物688046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逸鸥谭竞杰、郑超
电话025-58243997025-58243997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12号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12号
电子信箱ir@gempharmatech.comir@gempharmatech.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2,400,297,635.342,253,694,612.846.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42,971,998.901,977,692,216.513.3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95,864,533.76250,366,972.0318.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568,471.0081,635,012.80-4.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525,097.4854,417,436.12-8.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212,795.6922,135,482.7718.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56.99减少3.1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0.22-13.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90.22-13.6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7.0515.42增加1.63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11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南京老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其他49.22201,817,185201,817,185201,817,1850
伙)
青岛国药大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7.1629,371,278000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9116,038,621000
南京生物医药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9116,038,621000
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3.6715,062,533000
珠海荀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3.0612,547,18512,547,18512,547,1850
南京江北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9712,174,54512,174,54512,174,5450
上海曜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他2.048,364,8098,364,8098,364,8090
舟山砾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038,318,182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其他1.496,122,24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董事长高翔系南京老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总经理赵静系舟山砾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系南京老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并持有其21.2671%的财产份额。 2、南京生物医药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南京江北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3、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