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和《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披露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2月2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1 | 南京老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1,817,185 | 49.22 |
2 | 青岛国药大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750,190 | 5.30 |
3 |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12,988,621 | 3.17 |
4 | 南京生物医药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2,962,804 | 3.16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756,580 | 2.87 |
6 | 南京江北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9,174,705 | 2.24 |
7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 6,922,240 | 1.69 |
8 | 舟山砾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862,782 | 1.67 |
9 | 杭州长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228,013 | 1.28 |
10 | 南京创鼎铭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73,288 | 0.97 |
二、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 |
1 | 青岛国药大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750,190 | 10.68 |
2 |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12,988,621 | 6.38 |
3 | 南京生物医药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2,962,804 | 6.36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756,580 | 5.77 |
5 | 南京江北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9,174,705 | 4.50 |
6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 6,922,240 | 3.40 |
7 | 舟山砾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862,782 | 3.37 |
8 | 杭州长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228,013 | 2.57 |
9 | 南京创鼎铭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73,288 | 1.95 |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