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康生物: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 平,公司制定了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12 月31 日
三、薪酬标准及发放方式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2026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0 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发放,其 中独立董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中所必需的差旅费、餐费等费用,由公司据实承担。 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年度薪酬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执行,并根据公司利润 计划完成情况及董事个人业绩和工作贡献考核后发放,未在公司任职的各股东方 推荐的董事不支付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将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各位高级管 理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情况,综合公司所处行业与地区的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上述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 期激励组成,具体将根据其担任的职务,综合考虑公司薪资水平、地区及同行业 平均水平、公司经营情况和个人绩效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 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 年4 月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因《关于公司董事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 委员回避表决,故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 年4 月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赵静、王韬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董事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 接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