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光华芯: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参会人员及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过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经过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管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