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光华芯: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3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3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95,043,634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95,043,634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3.9163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3.9163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闵大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叶葆靖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投资管理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55,834,335 | 87.9022 | 7,684,299 | 12.0978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95,043,634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与关联 | 1,474 | 16.0988 | 7,684 | 83.9012 | 0 | 0.0000 |
方共同投资设立投资管理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453 | ,299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投资管理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投资管理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苏州英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芯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芯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曦、黄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