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光华芯:关于信托产品逾期兑付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48 证券简称:长光华芯 公告编号:2024-002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托产品逾期兑付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信托产品名称:中融-隆晟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委托方: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受托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购买金额:6,000万元??到期日:2023年12月27日??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信托产品本金及投资收益。该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存在不确定性,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的风险。如本息无法全部兑付将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信托产品的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鉴于中融信托目前发生重大财务困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信托产品已逾期、尚未兑付,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的风险,为客观、公允、准确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所持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800万元。本次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将在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日对上述信托产品公允价值进行后续会计计量,最终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一、投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闲置自有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于2023年1月3日以自有资金购买了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信托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中融-隆晟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购买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6%,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信托计划存续期自认购日起算共计358天,到期日为2023年12月2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信托产品本金及投资收益尚未收回。除上述信托产品外,公司未购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其他相关的理财产品。
二、信托产品基本情况
1、受托方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中融-隆晟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产品认购日期:2023年1月3日
4、购买金额:6,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6.6%
6、信托计划存续期限:自该信托产品认购之日起计算,存续期限为358天
7、进展情况:(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信托产品的本金及投资收益;(2)公司已就上述信托产品逾期兑付的事宜与中融信托进行了沟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融信托的正式文件回复,公司已督促中融信托尽快兑付本金及投资收益,后续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公司正在积极联系各相关方,督促中融信托尽快向公司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尽最大努力保障公司利益,公司保留采用法律诉讼等其他维权方式的权利,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后续公司将加强对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安全评估,严控投资风险,密切关注理财产品的回款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交易日将“中融-隆晟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并确认初始投资成本6,000万元。鉴于中融信托目前发生重大财务困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产品已逾期、尚未兑付,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的风险,为客观、公允、准确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所持该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800万元。
五、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34.4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87%,公司对“中融-隆晟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投资本金总额为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总资产比例约为1.74%,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比例约为
1.89%,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现金周转。
本次计提将导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增加4,800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4,800万元,本次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将在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日对上述信托产品公允价值进行后续会计计量,最终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六、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并具有合理性。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并具有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并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确认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并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确认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七、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并基于其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性质,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的风险,如本息无法全部兑付将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将密切关注本信托计划的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