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光华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3/20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3月18日~2024年9月18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0,000元~60,000,000元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846,670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4803%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30,272,729.59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32.78元/股~39.21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3.59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3 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
发生的次日披露进展情况,并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46,670股,占公司总股本176,279,943股的比例为0.48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9.21元/股,最低价为32.7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72,729.5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