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芯科技: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8-02  炬芯科技(688049)公司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3/8/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2,650万元~5,3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35.67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131.7978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902%
实际回购金额3,224.69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9.79元/股~34.99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8月22日,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65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3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4日、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0)。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5),因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43.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35.6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6月21日生效。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9月2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9月26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317,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02%,回购最高价格34.9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9.79元/股,回购均价24.4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3,224.6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8月2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 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回购前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2,294,40026.4737,337,52025.5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89,705,60073.53108,798,88474.45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001,317,9780.90
股份总数122,000,000100.00146,136,404100.00

注:因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122,000,000股变更为146,136,404股。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1,317,978股,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已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将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