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华科技: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 Dahua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145号 |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8 | |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五层519A [100071]电话:86 (10) 6827 8880 传真:86 (10) 6823 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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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145号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佳华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佳华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佳华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145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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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佳华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佳华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佳华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佳华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惠增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王泽斌 |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
专项报告 第1页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266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933.4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0.81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8,236.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799.1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86,436.88万元。
截止2020年3月1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天健验[2020]3-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1,280.99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581.96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834.77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其进行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机电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3月16日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主体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 佳华科技 | 351900107710603 | 36,436.88 | 166.55 | 活期 |
重庆佳华 | 11094505151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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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称 | 主体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机电支行 | 佳华科技 | 328570182508 | 40,000.00 | 1.58 | 活期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佳华智联(注1) | 1101040160001199057 | |||
佳华科技 | 1101040160001172872 | 7,000.00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营业部 | 数据科技(注2) | 9550880222490900116 | |||
重庆佳华 | 9550880223006000192 | 9.64 | 活期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 重庆佳华(注3) | 68010078801000004086 | 7,657.00 | 结构性存款 | |
佳华科技 | 68010078801200002001 | 1,500.00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路支行 | 佳华科技 | 75330188000236063 | 1,500.00 | ||
合 计 | 86,436.88 | 7,834.77 |
注1:佳华智联于2023年10月16日注销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注2:数据科技于2023年10月17日注销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注3:重庆佳华2023年10月30日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开立账户,该等账户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佳华科技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佳华科技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第3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佳华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佳华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专项报告 第4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6,436.8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581.9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544.28 | (注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1,280.9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2.2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1)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注2)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注5)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大气环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 | 否 | 4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5,187.37 | 41,434.22 | 1,434.22 | 103.59 | 2023年 (注3) (注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城市人工智能软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7,000.00 | 7,000.00 | 7,000.00 | 7,024.70 | 24.70 | 100.35 | 2022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云链数据库共享交换平台升级研发项目 | 否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14.55 | 14.55 | 100.97 | 2022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环境智能传感器升级研发项目 | 否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1,510.61 | 10.61 | 100.71 | 2022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5,187.37 | 51,484.08 | 1,484.08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1,474.28 | 21,474.28 | - | 21,860.00 | 385.72 | 101.8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 | 否 | 14,000.00 | 14,000.00 | 394.59 | 6,974.31 | -7,025.69 | 49.82 | 2023年 (注6) | 否 | |||||
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 是 | 962.60 | 962.60 | - | 962.6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专项报告 第5页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6,436.88 | 36,436.88 | 394.59 | 29,796.91 | -6,639.97 | |||||||
合计 | — | 50,000.00 | 86,436.88 | 86,436.88 | 5,581.96 | 81,280.99 | -5,155.89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该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目前公司已不再使用超募资金投入于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并将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以及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暨部分超募资金转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7,657万元,本年累计投资收益人民币90.93万元。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以及“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将上述项目部分节余超募资金7,666.65万元以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1.5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报告期内,公司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分别节余超募资金7,666.65万元、募集资金1.58万元,拟用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详情参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暨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将《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2月7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暨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
专项报告 第6页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指本公司原计划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主要原因是佳华科技及全资子公司佳华智联实施的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其投资方案是基于规划时的市场情况、经营规划等做出,基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存在较为明晰的分工安排,由佳华科技本体承担软件及设备安装及运营工作,由佳华智联负责自研硬件设备空气质量微观站、空气质量微观站加装VOC等的生产制造,用于该项目自有设备的配套,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市场及行业环境的变化的影响,原规划由佳华智联负责的内容在项目实施过中,市场对该类设备的需求量未达预期,佳华智联募集资金使用缓慢。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经公司综合考虑,拟减少佳华智联的自研硬件部分募集资金入,将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调整后,该项资金将由佳华科技继续实施、投入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用于大数据平台研发及采购三方设备等方式,继续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结合经济环境及市场情况预期,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7 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暨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注4:“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指: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减资金额11,072.68万元,包含超募资金减资10,544.28万元,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528.40万元。注5:“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进度大于100%是由于投入金额中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注6:报告期内,公司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城市新基建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项目》、《大气环境AI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分别节余超募资金7,666.65万元、募集资金1.58万元,拟用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告编号:2024-003)"。
专项报告 第7页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注7) | 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 962.6 | 962.6 | 不适用 | 962.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962.6 | 962.6 | 不适用 | 962.6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计划完成四个生产模块建设,公司拟打造工业云等业务方向,但受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短期内不能得到很好的推广。由于项目投资较大,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决定在没有明确客户落地前,仅用于公司自身云服务使用,所以投资较少。 目前公司已不再使用超募资金投入于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并于2022年12月15日将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10,9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以及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暨部分超募资金转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7:“物联网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原计划投入11,506.88万元,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不再使用剩余超募资
专项报告 第8页
金;2022年12月15日将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10,9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以及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暨部分超募资金转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