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芯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发出会议通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严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9月18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49.00元/股,向符合条件的292名激励对象授予3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