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芯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严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79,579.0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系基于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以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性决策,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