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芯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24年10月23日及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严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