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伯泰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5月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2议案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九: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4
议案十: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5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16
议案十二:关于制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 17
附件一: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8
附件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5
附件三: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9
附件四: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35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
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14点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安庆大街6号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议案七: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案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十: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制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2023年度主要工作回顾及2024年度工作重点编制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一。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就2023年度主要工作回顾及2024年度工作重点编制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二。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认真行使法规及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力和义务,及时而全面的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并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忠实履行相关职责,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及重点关注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尹碧桃女士、孔晓燕女士和郑建明先生分别编制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碧桃)》、《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晓燕)》、《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建明)》,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据此,公司编制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三。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根据2023年度经营状况及2024年度公司战略目标等情况编制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四。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7,562,493.5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28,661,020.19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4,259,936.3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236,4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89,255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66,847,14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477,716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94.02%。
如在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九: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结合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如下: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领取该等职务对应的报酬,不另行发放津贴;
2、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不领取津贴;
3、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72,000.00元(含税),按月发放。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十: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结合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标准如下:
公司监事会成员均为公司在职员工,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为执行标准领取在职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十二:关于制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一: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2023年度,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持续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报告和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599.50万元,同比上升17.1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56.25万元,同比下降38.23%;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30.12万元,同比下降43.41%。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100,449.80万元,同比增加4.47%;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84,932.32万元,较上年增加2.74%。
二、2023年度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所有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与制度开展工作,按时参加会议,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出发,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召集,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3年1月12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 | 2023年4月24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5、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9、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3 | 2023年8月18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 | 2023年8月28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5 | 2023年10月27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新建项目 |
的议案;
4、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
5、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并及时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大会决议各事项均已由董事会实施。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3年1月12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 | 2023年5月16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3 | 2023年11月14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新建项目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4.01、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4.02、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4.03、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4.04、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4.05、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4.06、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4.07、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4.08、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有效运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专业的意见。2023年度,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0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3年4月23日 | 战略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2 | 2023年8月28日 | 战略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3 | 2023年10月26日 | 战略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 |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新建项目的议案。 |
4 | 2023年4月23日 |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9、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 | 2023年8月18日 |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 | 2023年8月28日 |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7 | 2023年10月26日 |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新建项目的议案。 |
8 | 2023年4月23日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工作所需财务、法律及专业知识,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关注和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内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均给予高度重视。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十分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除保障公司信息披露按要求向投资者发布外,设立专人通过专线电话、网络交流平台和接待现场调研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
三、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努力,勤勉尽责,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不断提升公司的运行效率和整体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主要包括:
1、公司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以公司战略为指导,密切关注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高效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2、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科学高效地组织实施募投项目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监管相关要求开展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定期发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接受公众监督。
3、健全公司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体系,优化提升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4、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
附件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
2023年度,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努力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所有监事能够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与制度开展工作,按时参加会议,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出发,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监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1、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会议的筹备、召集,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3年1月12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 | 2023年4月24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4、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3 | 2023年8月18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4 | 2023年8月28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5 | 2023年10月27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新建项目的议案; 4、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5、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2023年度,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3、2023年度,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用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2023年度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开拓进取,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度进行了认真检查,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各期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系统运转高效,会计监督功能有效发挥,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监事会审查认为,截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自基准日起,至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4、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5、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2023年度,经监事会审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对外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当期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包括:
1、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按照监事会职权围绕相关重要活动开展监督,促进公司内控制度不断完善,提高公司整体治理水平。
2、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依法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与检查,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3、监事会全体成员将加强自身学习,强化国家相关法规政策以及财务、审计、内控等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监督水平。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5月17日
附件三: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具体报告如下:
一、公司财务效益指标
1、202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41,599.50 | 35,500.48 | 17.18 | 36,885.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56.25 | 4,462.45 | -38.23 | 6,941.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30.12 | 4,117.49 | -43.41 | 6,299.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59.87 | 759.40 | 460.95 | 4,907.97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4,932.32 | 82,667.71 | 2.74 | 78,642.64 |
总资产 | 100,449.80 | 96,152.94 | 4.47 | 89,247.31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67 | -38.81 | 1.0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67 | -38.81 | 1.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61 | -42.62 | 0.9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9 | 5.55 | 减少2.26个百分点 | 9.1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8 | 5.12 | 减少2.34个百分点 | 8.2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2.55 | 10.82 | 增加1.73个百分点 | 8.51 |
2、营业总收入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1,599.50万元,同比上涨17.18%,发生营业
成本23,382.59万元,相较2022年度同比增加25.96%。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实验分析仪器业务实现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
78.14%,相较2022年同期,收入额增加15.22%,主要系2023年公司新产品的推广和新行业的拓展有一定进展,分析仪器如ICP-MS、光谱仪、水循环等产品收入增长较多,其他样品前处理产品也有小幅增长;2023年度,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10.85%,收入额相较于去年同期增加46.46%;消耗件与服务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11.01%,收入额相较于去年同期增加9.60%。
具体各产品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1,327.05 | 23,329.10 | 35,241.63 | 18,513.79 |
实验分析仪器 | 32,293.19 | 17,429.50 | 28,028.20 | 13,940.15 |
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 | 4,482.01 | 3,568.87 | 3,060.20 | 2,391.35 |
消耗件与服务 | 4,551.85 | 2,330.73 | 4,153.22 | 2,182.30 |
其他业务 | 272.44 | 53.49 | 258.85 | 49.77 |
合计 | 41,599.50 | 23,382.59 | 35,500.48 | 18,563.56 |
报告期内产品综合毛利率43.79%,同比下降了3.92个百分点。毛利率变动主要有几个原因,一是2023年度公司厂房与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新的生产线投入使用增加相应生产制造成本;二是2023年度毛利率偏低的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10.85%,比去年同期占收入比有所提高;三是原材料价格上涨,汇率变动等原因导致采购成本增加,同时因市场竞争激烈,部分产品销售价格有一定下调。其中,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业务板块毛利率为20.37%,相较去年下降1.48个百分点,分析仪器及耗材等毛利率为46.62%,相较去年下降3.53个百分点,如扣除新增产品线对应的折旧影响,及部分偶发的低毛利代理产品影响,主要仪器产品的毛利率为47.80%,相较去年同期下降2.35个百分点。
3、2023年度三项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占营业收入 | 上年同期数 | 占营业收入 | 变动比例 |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7,207.9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3.07%,金额增加1,351.18万元。主要系拓展布局新行业,报告期内平均销售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有所增加,整体销售人员薪酬支出增加598.01万元,股份支付费用增加316.46万元,其他差旅等销售费用增加306.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3,034.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94%,绝对值增加461.65万元。其中,职工薪酬及股份支付费用增加66.83万元;随着募投项目结项转为固定资产,由此产生的折旧费及相关物业费分别增加106.01万元和
66.88万元;2023年增加各项中介服务费用147.0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5,221.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97%,金额增加1,381.50万元。主要是增加了研发人员,整体研发人员薪酬增加877.67万元,股份支付费用增加79.67万元,仪器等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对应折旧增加197.96万元。
4、净利润:
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756.25万元,同比下降38.23%,每股收益0.41元,净资产收益率3.2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330.12万元,同比下降43.41%。
5、盈余公积金:
按公司章程规定,报告期内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万元。
6、可供分配利润:
公司期初可分配利润31,454.58万元,本期净利润2,756.25万元,扣除提取盈余公积0万元,分配2023年度股利1,344.73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32,866.10万元。
比(%) | 比(%) | (%) | |||
销售费用 | 7,207.91 | 17.33 | 5,856.73 | 16.50 | 23.07 |
管理费用 | 3,034.34 | 7.29 | 2,572.69 | 7.25 | 17.94 |
研发费用 | 5,221.66 | 12.55 | 3,840.17 | 10.82 | 35.97 |
二、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1、资产负债状况
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00,449.80万元,同比增长4.47%。2023年末公司总负债为15,517.48万元,同比上升了15.07%。2023年度资产负债主要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508.11 | 7.47 | 17,034.75 | 17.72 | -55.92 | 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内容为公司用闲置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2022年底未到期的金额比本年度高。 |
应收票据 | 503.09 | 0.50 | 257.26 | 0.27 | 95.56 | 报告期收取银行汇票有所增加。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 | 1.00 | - | 报告期参股苏州因诺维森仪器科技有限公司1000.00万元,上年度无此事项。 | ||
在建工程 | 104.02 | 0.10 | 324.14 | 0.34 | -67.91 | 主要系公司在募投项目上的投入,部分在建工程在报告期内转为固定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303.08 | 0.30 | 45.60 | 0.05 | 564.69 | 主要内容为公司签订的超过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签订时计入使用权资产。较上年同期的变动主要是报告期内有到期续签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5年。 |
无形资产 | 2,247.14 | 2.24 | 1,651.24 | 1.72 | 36.09 | 本报告期新增光谱系列产品的专利、专有技术及软著等636.79万元。 |
递延所得税资 | 495.69 | 0.49 | 282.75 | 0.29 | 75.31 | 本期递延所得资产核算的股份支付计提费用金额较上年增加 |
产 | 114.83万元,未实现利润及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准备金额也有所增加。 | |||||
合同负债 | 7,446.64 | 7.41 | 5,688.47 | 5.92 | 30.91 | 2023年末在手订单相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预收的合同款项也同步增长。 |
应交税费 | 296.66 | 0.30 | 440.57 | 0.46 | -32.66 | 期末应交增值税相较去年同期减少134.45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延缓缴纳增值税政策,2022年每月延缓缴纳50%的增值税,所以2022年末应交增值税余额中含144.64万元缓缴税款,这部分在2023年已缴纳完毕。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5.94 | 0.07 | 29.73 | 0.03 | 121.80 | 这部分核算的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金额变动与租约期间有关。 |
租赁负债 | 227.31 | 0.23 | 3.48 | 0.00 | 6440.11 | 主要内容为公司签订的超过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签订时计入使用权资产,同时确认租赁负债,较上年同期的变动主要是报告期内有到期续签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5年。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21.20 | 0.02 | 46.32 | 0.05 | -54.22 | 公司奖励金计划自2018年10月1日起不再提取,科目余额用于后续支付满足条件的员工奖励金,所以会逐年减少。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86.70 | 0.09 | 35.53 | 0.04 | 143.99 | 主要内容是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中的税金。 |
其他综合收益 | 1,023.70 | 1.02 | 780.50 | 0.81 | 31.16 | 此项内容为外币折算差额,金额变动与期末外币汇率变动一致。 |
2、现金流量状况
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59.87万元,较上年同期金额增加3,500.46万元,上年度因采购周期延长,新增产品线,加大了存货储备,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有所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实际经营情况变动一致;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76.54万元,上年同期为-11,753.04万元,金额变动主要系持有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流入流出净额;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1.60万元,上年同期为-2,281.89万元,本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分配股利1,344.73万元,去年同期分配股利2,351.95万元。
3、所有者权益状况
公司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84,932.3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84,932.32万元,其中:股本6,723.64万元,资本公积40,957.05万元,盈余公积3,361.82万元,未分配利润32,866.10万元,每股净资产12.63元。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四: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
根据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目标并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编制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如下:
一、 预算编制基础
1、2024年度的财务预算方案是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结果,在充分考虑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
2、本预算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及子公司。
二、 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3、公司重大客户的预测需求不发生重大的下降;
4、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价格、主要原材料、劳务成本价格无重大变化;
5、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无重大变化;
6、本预算未考虑资产并购等资本运作项目;
7、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 财务预算及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2024年度公司战略目标、业务经营和市场拓展计划,在考虑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经公司管理层研究讨论,预计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3年保持稳定增长。
该预算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特别注意。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