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兰德: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3-051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9月22日,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兰德”)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9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9.30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300.00万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8,296.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003.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1-154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公司(含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含子公司)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含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结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3年9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3亿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3亿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是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长时间的资金闲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在上述前提下,公司通过现金管理增加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