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兰德: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2月1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3号楼茅台大厦28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6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