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精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4-022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8日以专人、邮寄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肖旭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修订,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同时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内容进行修订。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