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精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12-13  华锐精密(68805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4-092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慧和同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慧和”)持有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比例从7.6577%减少至5.0000%,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减持及被动稀释,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收到公司股东宁波慧和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企业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慧和同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L0241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陈可依
主要合伙人杨成、陈湘永、肖军等
权益变动时间2022/4/15-2024/12/12
权益变动明细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宁波慧和大宗交易2022/11/9- 2023/2/23人民币 普通股600,0001.3634%
竞价交易2022/4/15- 2024/12/12人民币 普通股613,6921.2392%
被动稀释2022/12/30- 2024/12/12--0.0551%
合计1,213,6922.6577%

注1:公司以2023年5月19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的权益分派方案,转增17,603,238股,转增后总股本为61,611,334股,宁波慧和持股数量相应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注2:2023年11月27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合计归属236,88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2024年11月21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合计归属406,55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8);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2年12月30日开始转股,截至2024年12月12日,合计转股数量1,349股。综上所述,宁波慧和持股比例合计被动稀释0.0551%。

注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注: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注5:上表中的减持比例为历次减持股份数量占其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之和,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宁波慧和无限售条件股份3,369,9947.6577%3,112,8015.0000%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按照减持前公司总股本44,008,000股为基数计算。注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2,256,017股为基数计算。注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仍处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