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精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满足正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同意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江苏刃锐行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 | 100.00 | 0.00 | - | - | - |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为在某类关联交易类别中,公司与该关联方的发生额除以公司该类关联交易的总发生额。
注2:本次预计金额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注3:表中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江苏刃锐行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刃锐行”)自2024年12月27日起设立并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不涉及对该企业在2024年度日常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刃锐行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维定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27日
注册地址:无锡经济开发区高浪东路999-8-B1-51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工具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
仪器仪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刀具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北京金万众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华锐精密持股49%主要财务数据:江苏刃锐行为新设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足一年,暂无完整会计年度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江苏刃锐行49%股权,江苏刃锐行系公司的参股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江苏刃锐行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目前公司与江苏刃锐行的主要业务合作模式为公司向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此外,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约定付款方式和结算方式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关联方履约能力,如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日常业务发展需要,主要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主要通过参考市场价格、历史价格或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相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分析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交易是为了满足日常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交易,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相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分析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产品已获得广泛的市场认可,产品种类在上市后进一步拓展,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在一定时间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锐精密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汤 玮 | 张 燚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