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涌科技: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60 证券简称:云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27号”《关于同意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涌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合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0.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47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67,05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64,952,830.1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2,097,169.81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7月7日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33号验资报告。云涌科技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云涌科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667,05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64,952,830.19 |
银行手续费 | 15,438.73 |
其他支出 | 2,191,557.94 |
购买理财 | 2,634,800,000.00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9,794,609.05 |
募投项目支出 | 274,219,370.85 |
补充流动资金 | 239,900,000.00 |
销户 | 18,849,106.91 |
加:理财收益 | 36,786,653.34 |
利息收入 | 1,679,271.85 |
赎回理财 | 2,573,900,787.50 |
募集资金余额 | 34,693,799.02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大学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注销了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000029973200035403598”、“20000029973200035404188”),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新设立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12月15日,云涌科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新设立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115020129388688889”、
“1115020129366999916”),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0年12月18日,原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000029973200035403598”、“20000029973200035404188”)已注销,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失效,原募集资金账户的本金及利息将转入新募集资金专户。
原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大学城支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户更名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海陵支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户,账号不变为384060300011000060030。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办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115020129388688889”、“384060300011000060030”)销户手续,公司就该项目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云涌科技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与2024年6月30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账户名称 | 账号 | 金额 |
1 | 中国工商银行泰州分行超募资金专户 | 1115020129399999968 | 177,146.17 |
2 | 中国工商银行泰州分行补充流动资金专户 | 1115020129366999916 | 已销户 |
3 | 中国工商银行泰州分行营销中心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专户 | 1115020129388688889 | 已销户 |
4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海陵支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户 | 384060300011000060030 | 已销户 |
序号 | 账户名称 | 账号 | 金额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国产自主可控平台建设项目专户 | 532901215410688 | 34,516,652.85 |
合计 | 34,693,799.02 |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可查阅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收回金额为13,500.00万元,主要投资于大额存单和结构性存款。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余额为6,5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6,651.37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计算利息收入后的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28,334.22万元的23.47%,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国产自主可控平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44.4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单位: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净额 | 602,097,169.8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962,222.4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23,913,979.9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国产自主可控平台 | 否 | 150,075,700.00 | 150,075,700.00 | 150,075,700.00 | 12,962,222.41 | 126,310,896.29 | -23,764,803.71 | 84.16 | 2024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97,155,500.00 | 97,155,500.00 | 97,155,500.00 | - | 90,474,405.77 | -6,681,094.23 | 93.12 | 已达到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中心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否 | 21,523,800.00 | 21,523,800.00 | 21,523,800.00 | - | 17,228,677.84 | -4,295,122.16 | 80.04 | 已达到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 50,000,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 | 否 | 283,342,169.81 | 283,342,169.81 | 283,342,169.81 | - | 239,900,000.00 | -43,442,169.81 | 84.6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602,097,169.81 | 602,097,169.81 | 602,097,169.81 | 12,962,222.41 | 523,913,979.90 | -78,183,189.91 | 87.01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国产自主可控平台建设项目于2024年7月31日结项,公司已完成新厂房建设,产线部署完成后将陆续投入生产,此外公司已完成车间智能化改造,有效保证现有业务和募投计划的生产需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基于龙芯、飞腾等国产处理器的自主可控平台搭建,实现包括加密技术在内的多项核心技术国产化迁移,已完成关键产品全国产化开发,并实现基于国产CPU平台开发生产的通用计算机板卡及设备批量供货。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23年8月11日结项,截至项目结项研发人员规模、研发所需的开发环境、测试环境、软硬件设备满足项目计划安排。已围绕边缘计算、安全操作系统、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应用平台等方向完成多款产品的研发工作,并已形成销 |
售。
3、营销中心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于2023年8月11日结项,截至项目结项已实现扩建及增设北京、南京、樟树、成都等地销售办公网点,搭建展厅及增补办公设备,有效实现公司销售及服务体系建设。公司已在泰州、北京、郑州、南京、樟树、成都等地设立销售中心及网点,优化销售管理体系,设立市场部门,积极参加工业信息安全、物联网等行业市场活动,参与行业标准的讨论和制定,有效提高公司销售水平和品牌形象。
售。 3、营销中心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于2023年8月11日结项,截至项目结项已实现扩建及增设北京、南京、樟树、成都等地销售办公网点,搭建展厅及增补办公设备,有效实现公司销售及服务体系建设。公司已在泰州、北京、郑州、南京、樟树、成都等地设立销售中心及网点,优化销售管理体系,设立市场部门,积极参加工业信息安全、物联网等行业市场活动,参与行业标准的讨论和制定,有效提高公司销售水平和品牌形象。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五)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九)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