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瑞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2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确认,于2024年2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2月23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9.42元/股,向31名激励对象授予33.5846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授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