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瑞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秀法

查股网  2024-04-20  灿瑞科技(688061)公司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度,作为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负责的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有效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徐秀法,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47年2月出生,中专学历,无线电元件专业。1999年至2002年任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2002年至2007年任上海华杰芯片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至今任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设计分会副秘书长、上海集成电路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高级顾问;2013年至2019年任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任灿瑞科技独立董事。目前同时任上海南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宏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航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股东大会
本年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本年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8170033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会议共审议了43项议案。本人在审议议案时,及时向公司了解议案背景,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分析可能产生的风险,努力促使董事会的决策更科学、更合理,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专门委员会及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参与、配合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的开展的各项工作。2023年,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5次、提名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1次,各专门委员就公司重大事项召开的各项会议,本人均积极履行了各自职责和义务,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5、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会议、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有效沟通,针对半导体行业情况进行了讨论,并给出自己的建议。公司经营管理层人员积极与独立董事保持密切沟通,建立了日常事项及重大事项及时沟通的有效联络机制,并为独立董事深入公司现场审阅、调研创造便利条件,为独立董事全面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提供给了准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在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提前并认真准备相关会议资料,确保信息的有效传递,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为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公司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与购买不动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在审阅了公司向本人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同时,并就有关问题与关联方进行沟通,基于独立判断,同意将公司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与购买不动产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人认为:公司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与购买不动产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3年,经过对董事、高级管理候选人的背景、工作经历的了解,董事、高级管理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薪酬计划是结合了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能够推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年,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人认为:公司拟以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方式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选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经过选聘通知公示、竞争性谈判、内部评审等程序,并针对各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最终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全

体股东的利益。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快报的公告》。以上业绩快报披露信息与公司的实际经营业绩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股东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3年5月25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106,974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2,408,835.70元(含税);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106,974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股本37,782,41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4,889,391。(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届时登记为准)。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本人对公司2023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2023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管理层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意见,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实质性帮助,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秀法: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