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瑞科技: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12/19由董事长罗立权先生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3个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0,000元~100,000,000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50元/股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2,174,378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89% |
实际回购金额 | 60,004,537.08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0.88元/股~37.57元/股 |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12月18日,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3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用途的议案》。2024年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其中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4-008)。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月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1月6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2024年5月1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174,378股,占公司总股本114,889,391的比例为1.89%,回购最高价格37.5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0.88元/股,回购均价27.6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60,004,537.0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12月1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截至本公告披露前,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73,605,808 | 64.07 | 72,453,294 | 63.06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1,283,583 | 35.93 | 42,436,097 | 36.94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 | 2,174,378 | 1.89 |
股份总数 | 114,889,391 | 100 | 114,889,391 | 100 |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174,378股,其中1,473,981股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之用途,公司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开展相关事宜;其余700,397股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未使用的已回购股票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