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瑞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确认,于2024年10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