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威生物: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4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威生物”或“公司”)董事会就2024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9,9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4.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76,52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73,087,827.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03,432,172.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0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474717_B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和结余金额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3,476,520,000.00 |
减:相关发行费用 | 173,087,827.60 |
募集资金净额 | 3,303,432,172.40 |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额 | 1,685,134,178.13 |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 271,750,514.16 |
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 1,413,383,663.97 |
减: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877,000,000.00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汇兑损失净额 | 73,800,819.07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 | 815,098,813.3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 | 815,176,101.26 |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77,287.92元。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2月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2年1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上述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且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此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生物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授权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授权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和江苏迈威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1)。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银行账户 | 币种 | 余额 | 备注 |
1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科技支行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3004818104 | 人民币 | 64,943.58 | |
2 | 上海浦东发展 | 迈威(上海)生 | 98860078801 | 人民币 | - | 2024年 |
序号 | 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银行账户 | 币种 | 余额 | 备注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桥支行 |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1902 | 2月已销户 | |||
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桥支行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8860078801600001903 | 人民币 | - | 2024年2月已销户 |
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桥支行 | 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98860078801100001918 | 人民币 | 380,595,668.78 |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 |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1936890510050 | 人民币 | 315,500,995.61 | |
6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8110201013201770065 | 人民币 | 106,584,795.23 | |
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21945715410010 | 人民币 | 7,913,341.54 | |
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 | 江苏迈威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 523901684110018 | 人民币 | 4,516,356.52 |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包含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月27日,公司已将
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偿还的余额为人民币87,7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
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4年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87,180,464.0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银行 账号 | 产品名称 | 存款方式 | 金额 | 到期日 | 年化利率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 | 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8110201013201770065 | 协定存款 | 活期存款 | 106,584,795.23 | 2025.3.21 | 1.1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桥支行 | 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98860078801100001918 | 定制化活期存款 | 活期存款 | 380,595,668.78 | 2025.4.27 | 1.15% |
注: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已包含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额划转款项至公司自筹资金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4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合理、高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授权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授权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变更主要为调整“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和投资金额,调整“抗体药物研发项目”子项目内容和投资金额、新增“抗体药物中试产业化项目1期”为募投项目并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授权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及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迈威生物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表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476,52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1,407,891.8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注) | 620,000,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85,134,178.1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7.83%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 是 | 1,200,000,000.00 | 580,000,000.00 | 580,000,000.00 | 39,240,780.31 | 250,809,744.97 | -329,190,255.03 | 43.24 | 部分转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抗体药物中试产业化项目1期 | 是 | - | 420,000,000.00 | 420,000,000.00 | 33,434,360.78 | 33,434,360.78 | -386,565,639.22 | 7.96 | 2026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抗体药物研发项目 | 是 | 1,000,000,000.00 | 1,523,432,172.40 | 1,523,432,172.40 | 128,732,750.72 | 620,890,072.38 | -902,542,100.02 | 40.7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 | 780,000,000.00 | 780,000,000.00 | 780,000,000.00 | - | 780,000,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2,980,000,000.00 | 3,303,432,172.40 | 3,303,432,172.40 | 201,407,891.81 | 1,685,134,178.13 | -1,618,297,994.27 | 51.01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抗体药物研发项目:拟暂停对子项目9MW3311、6MW3411的投入。新冠病毒作为高突变性RNA病毒,处于持续变异和竞争迭代状态,而9MW3311对变异病毒有效率不足,经审慎考量,拟暂停对该品种临床试验研究的投入,并保持9MW3311中和抗体应对敏感的流行突变株处于应急启动状态;6MW3411可能具有潜在安全性风险,同时在临床前研究期间,针对相关靶点的CAR-NK技术的日趋成熟对该品种冲击较大,继续开发的价值受限,拟暂停对该品种后续研发的投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三)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不含使用超募资金32,343.22万元投资于“抗体药物研发项目”的金额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⑴ | 本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 1,000kg 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 年产 1,000kg 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 580,000,000.00 | 39,240,780.31 | 250,809,744.97 | 43.24 | 部分转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抗体药物中试产业化项目1期 | 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 420,000,000.00 | 33,434,360.78 | 33,434,360.78 | 7.96 | 2026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抗体药物研发项目 | 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抗体药物研发项目 | 1,523,432,172.40 | 128,732,750.72 | 620,890,072.38 | 40.7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2,523,432,172.40 | 201,407,891.81 | 905,134,178.13 | 35.87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变更原因:公司预计2024至2025年将有多款ADC品种处于临床研究阶段,原募投项目拟建成的生产设施或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ADC药物产能需求和严格的生产标准要求,为满足上述在研药物上市需求,公司需要建立覆盖ADC药物早期开发、临床前开发及中试生产在内的完整的ADC药物产业链配套,同时需要尽快具备大规模商业化生产条件,以满足公司ADC产品的产业化需求并抢占市场发展先机。公司“抗体药物中试产业化项目1期”目前已实现商业化规模的III期临床样品的生产,其建成后更将大幅提升公司的ADC药物研发与产业化能力,同时也将满足迈利舒?后续增长的市场需求和迈卫健?上市后的市场供应需求。同时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经公司经测算,通过工艺升级改造及实际运营管理,实际建设12,000L哺乳动物细胞培养生产线即已实现年产1,000kg抗体药物产能目标,综合以上考虑,公司决定将“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减62,000.00万元,并将其中42,000.00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抗体药物中试产业化项目1期”。 9MW2921注射液于2023年7月正式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针对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开展临床试验。目前正在开展I/II期临床研究;7MW3711注射液于2023年7月正式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针对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开展临床试验,目前正在开展 |
两项临床研究;9MW0211为一款创新单克隆抗体,正处于AMD适应症的II/III期临床研究第二阶段入组阶段;9MW0813为一款重组人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目前已完成III期临床研究受试者入组。综合考虑上述在研品种的研究进度和研究预算,为保证上述品种后续研发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新增9MW2921和7MW3711两款ADC领域项目为募投项目“抗体药物研发项目”的子项目,将“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调减金额中的20,000.00万元用于上述项目。同时公司拟将主要募集资金集中于眼科药物的确证性临床研究及适应症拓展等项目中,决定分别调增9MW0211、9MW0813两款眼科领域项目投资金额6,000.00万元,同时调减6MW3211项目投资金额12,000.00万元,并相应将“抗体药物研发项目”总投资金额由132,343.22万元调增至152,343.22万元。 决策程序: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授权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授权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信息披露:对于上述变更事项,公司已及时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授权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及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迈威生物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