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能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2026 年5 月29 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5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韦在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 席董事9 人,实际到会董事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1.98 元/股调整为21.856 元/股。全体非关 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4 票。
表决回避:关联董事谈文先生、张金柱先生、宋劲鹏先生、杨庆亨先生回避 表决。
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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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中25 名激 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上述人员对应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合计200,00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4 票。
表决回避:关联董事谈文先生、张金柱先生、宋劲鹏先生、杨庆亨先生回避 表决。
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 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509,200 股。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按照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83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4 票。
表决回避:关联董事谈文先生、张金柱先生、宋劲鹏先生、杨庆亨先生回避 表决。
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日本派能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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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本派能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活动,按照其住所地 法律、法规及政府机关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其注册资本金额进 行调整,将注册资本金由7,000 万日元调整至17,500 万日元,公司对日本派能 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保持不变,仍为27,500 万日元。本次日本子公司注册 资本金调整有利于增强其资本金实力,符合相关业务开展的要求,有助于控制运 营风险,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注册资本金额调整不改变公 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总额,不会对其主营业务或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日本派能股份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金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0 票。
表决回避:无。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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