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赛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赛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凯赛生物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3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0年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668,19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3.45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56,062.1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062.7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7,999.3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3-6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使用募集资金 |
1 | 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4万吨/年生物法癸二酸项目 | 171,102.00 | 171,102.00 |
2 | 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20,789.00 | 20,789.00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使用募集资金 |
3 | 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和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 | 148,718.90 | 78,0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合 计 | 540,609.90 | 469,891.00 |
2020年11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4万吨/年生物法癸二酸项目”变更为“40000吨/年生物法癸二酸建设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凯赛(太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实施。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实施地点由“山东省金乡县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金乡凯赛生物材料有限公司预留空地自建房产”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临港浦江国际科技城购置房产”,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凯赛(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额由20,789.00万元变更为44,192.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保持20,789.00万元不变,不足部分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2022年1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1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40000吨/年生物法癸二酸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171,102.00万元调整为50,125.00万元,变更募集资金120,977.00万元投入新项目“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
2023年1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和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2023年7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情况下,对“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受项目所在地园区的基础设施配套规划变动影响,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长。公司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截至2023年6月30日,“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万元)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占比 |
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 | 120,977.00 | 127,296.65 | 105.22%注1 |
注1: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大于100%系使用了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2023年8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凯赛生物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凯赛生物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先卫国 黄艺彬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