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赛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吕发钦、吴向阳、张冰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