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赛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
有效期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赛生物”、“上市公司”、“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相关规定,就凯赛生物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6月25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2023年7月21日,发行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为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23年7月21日至2024年7月20日,上述有效期将于2024年7月20日届满。
二、本次延长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具体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7月19日。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延长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和授权有效期,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内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7月19日。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凯赛生物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凯赛生物本次
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凯赛生物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变化;前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孟 夏 周 焱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