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宏图: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航天宏图(688066)公司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宏图”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航天宏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航天宏图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航天宏图的业务发展情况,对航天宏图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2年度航天宏图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2年度航天宏图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航天宏图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航天宏图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对航天宏图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航天宏图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航天宏图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航天宏图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2年度,航天宏图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2年度,航天宏图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2年度,航天宏图不存在前述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2年度,航天宏图未发生前述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16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2022年度,航天宏图不存在前述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卫星应用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持续升级及创新是业务不断发展的

驱动力。若公司不能及时、准确地把握技术发展趋势,公司技术升级与研发失败,公司技术未能及时形成新产品或实现产业化,则难以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或服务,将会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及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吸引及保留优秀的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能力。若核心人员重大流失,且公司内部提拔不到或外部吸引不到新的合格人员,则可能造成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管理水平的下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经营资质到期无法及时获得批复或被取消的风险

公司目前拥有经营所需的资质,如《甲级测绘资质》《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等。如若公司在上述资质到期后无法及时获得更新批复,或公司经营资质被主管部门取消,公司将无法正常开展相关业务,公司的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2、发生严重泄密事件的风险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一直将安全保密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守国家秘密,但不排除一些意外情况的发生导致有关国家秘密泄露。如发生严重泄密事件,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及经营性现金流较差的风险

公司当前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国有企业或特种领域,受其财政预算、内部付款审批程序等的影响,付款周期较长,回款较慢,给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造成较大压力,尽管最终客户大多数为信誉状况较好的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国有企业或特种领域,但如果发生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客户无法获得财政拨款,延迟支付或不支付相关款项,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公司业务季节性风险

公司所属卫星应用行业的客户大多为政府部门、大型国企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大多来自于该等客户。这类客户受集中采购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的影响,通常在上半年进行预算立项、审批和采购招标,下半年进行签约、项目验收和付款,因此公司的主营业务呈现明显的季节性特点。

5、主营业务毛利率短期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要面向政府、特种客户、大型国企,提供系统设计开发、数据分析应用服务,相关业务受国家对卫星应用产业的投资规划及项目招投标安排的影响较

大,从而导致公司各期业务收入结构存在一定差异。由于不同业务类型的毛利率存在差异,导致公司各期综合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但鉴于公司各项业务毛利率均处于相对较高水平,公司总体毛利率下降幅度可控。

6、公司知识产权遭受侵害的风险

公司的业务涉及为客户开发和定制卫星信息行业应用软件,公司通过一系列保密协议、软件著作权、商标和专利注册来保护知识产权。尽管采取了这些预防措施,第三方仍有可能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复制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使用公司技术。目前国内公司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存在一定的不足,特别是在软件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软件产品被盗版、核心技术流失或被窃取的情况时有发生。公司的成功和竞争力部分取决于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如果知识产权遭受较大范围的侵害,将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1、卫星应用行业对外开放可能对公司经营形成冲击

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我国鼓励外商投资民用卫星产业,具体包括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民用卫星零部件制造和民用卫星应用技术等。上述领域已对外开放,其中前三类属于卫星产业链上游,不包括公司所在领域;第四类民用卫星应用技术包括公司所在领域。随着外资进入我国民用卫星产业,公司民用卫星业务将会面临国外同类企业的市场竞争。由于特种行业应用涉及国家安全,外资无法进入,开放对公司相关业务无影响。如果公司不能正确判断、把握行业的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不能根据技术发展、行业标准和客户需求及时进行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不能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或服务,公司在面临国外同类企业竞争时会受到冲击,会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及业绩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2、卫星应用产业领域的政策变化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

国家制订了一系列政策法规鼓励卫星应用产业发展,并通过政府采购的调节性机制来带动遥感图像处理软件产品的市场需求。尽管如此,公司也无法确定卫星应用行业政策未来不会变化,无法确定政策能持续为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如果相关政策对行业发展支持力度减弱、政策执行延后、某些领域在政策执行方面存在偏差,则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与业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0年
营业收入2,457,050,433.391,468,443,799.9467.32846,698,036.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4,051,779.09199,953,420.8932.06128,843,599.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1,585,737.15151,355,493.7046.40114,828,700.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7,997,118.93-119,009,154.99不适用75,360,208.44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末2021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0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95,699,896.562,261,672,854.7619.191,341,947,415.73
总资产5,968,600,071.253,465,254,522.7972.241,894,363,153.93

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2020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31.1524.350.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431.1326.550.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200.8737.930.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9511.41减少0.46个百分点10.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198.64增加0.55个百分点8.9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12.0314.38减少2.35个百分点15.41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57,050,433.39元,同比增长67.3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4,051,779.09元,同比增长32.06%,主要因为公司核心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全国营销网络日臻完善,分支机构订单爆发式增长,全年新签订单再创新高,最终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稳步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7,997,118.93元,同比减少310.05%,主要由于公司业务量增大,收入增幅较大,但本期采购增幅大于回款增幅;同时公司不

断完善营销网络建设和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导致本期费用增幅较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增长19.19%,总资产较上年增长

72.24%,主要系公司业务增长以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应的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经过长期经验技术积累,已形成多个维度的核心竞争力。

(一)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以硕博士为主的技术研发创新团队(含平台软件研发人员和事业部技术人员),共计2,711人,占员工总人数81.12%,其中博士121人,覆盖先进信息技术及地球观测与导航领域的40余个细分学科,具备跨领域联合研发能力。利用人才优势,公司组建了以北京为首的研发中心,建立完善的产品研发体系,构建了“研发引领应用、应用提升研发”的研发生态,保证公司产品与市场的有效结合,同时,公司与众多知名高校进行“产、学、研”合作,与高校的研发力量相结合,推动公司技术发展。

公司先后完成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将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捆绑,既调动员工积极性也降低员工流失的风险,同时公司通过发布招聘需求和利用参加国际性会议机会,面向全球招募顶尖专业人才,不断丰富人才队伍,提供研发、创新人力。

(二)平台化优势

公司自研基础软件平台具有自主可控、国产适配性强、扩展性强、存续生态完整等优势。在基础软件平台的基础上,PIE发展出适用于不同行业的插件集和标准化模块组,提高行业应用系统的开发效率,降低项目的开发成本,极大增强了云上二次开发能力。依托多年丰富的实践技术积累与尖端技术研发能力,公司将人工智能、数字孪生、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融合引入PIE-Engine平台,解决了传统遥感影像规模化高效处理的行业痛点,已构建多个成熟的云服务产品。深度推广云服务平台有利于提高公司遥感应用产品的先进性和服务质量,也是公司在不同下游市场横向拓展的基础。遥感应用基础软件平台具有技术含量高、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大等特点,公司作为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且成熟的基础软件平台企业,相对其他竞争对手有明显优势。

(三)营销网络优势

公司不断完善总部-大区-省办-城市节点四级营销网络建设,随着遥感技术发展提速和政府级典型项目成果的示范作用,各行业市场化应用需求逐渐显露。完善的营销网络布局有利于及时掌握用户需求,将成熟的产品和服务向更深层次的市场延伸。随着营销网点铺设建立,地区销售推广能力不断增强。同时公司提出大区管理统筹概念,将营销网络区域化、模块化管理,综合提升区域技术支持,方案策划,项目攻关等多方面能力,并且提升沟通管理效率,有效控制销售成本。

(四)云服务优势

公司逐渐从项目型营销模式转换成“平台+服务”结合模式,“云服务订阅制”得到了广大用户的高度认可。利用遥感影像、集成平台成果为用户提供服务的模式成本更低,且容易与用户间形成较强的粘性,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的同时,也有利于在下游市场构筑更深的护城河。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较去年同期增长39.97%,主要系公司加强高水平研发人员的引进,持续加大核心产品的研发投入,推动产品快速迭代,应用场景迅速落地,与高校合作共同研发或购买部分成熟算法所致。

(二)研发进展

公司在原有的PIE遥感图像处理工具及行业插件平台的基础上,结合云计算、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先进信息技术,搭建了“一云”、“一球”、“一工具集”的产品序列。发布并上线了可对标谷歌地球引擎Google Earth Engine时空遥感云服务平台的PIE-Engine(“一云”),并集成PIE-Engine Server时空数据服务模块、PIE-Engine Studio遥感技术服务模块、PIE-EngineAI智能解译服务模块、PIE-EngineFactory数据处理服务模块,PIE-Engine UAV无人机应用服务模块等,满足用户基于云计算进行地球科学大数据分析应用的需求以及支撑行业领域业务系统的构建需求,同时也为广大C端用户提供了低成本的教育与工作平台;以仿真与XR为核心的PIE-Earth(“一球”)智慧地球平台,集成了PIE-Map跨平台GIS开发组件,具备云、边、端多种形态,满足互联网场景下大规模仿真、实景三维中国建设及特种领域的态势呈现、指挥控制等应用需求,PIE-Earth Meta数字孪生构建服务

模块,可用于快速构建不同尺度、高度逼真的实景三维和数字孪生城市场景;PIE基础软件工具集(“一工具集”)提供了覆盖多源地理时空数据的分析、处理与加工生产能力,已实现全类型、全传感器、全流程的数据服务能力。

公司面对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持续推出全新的业务产品,不断夯实遥感智能解译关键技术,持续进行产品云化升级迭代,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获得专利84个,软件著作权230个。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7,211.84万元,累积已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5,241.99万元。

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25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25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3,119.3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永久补流金额合计6,750.00万元,进项税合计426.93万元。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501.8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9,900.16万元,进项税合计50.95万元。

3、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31,958.8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31,958.81万元,进项税合计83.95万元。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项目支出为154,412.7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应为74,721.85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金额68,555.02万元差异为6,166.83万元,系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全部赎回,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617.34万元,利息收入553.66万元,手续费支出

0.69万元,尚未支付发行费662.86万元(含自筹资金预先支付93.9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鉴于公司“PIE基础软件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北斗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以及“大气海洋应用服务平台项目”均已建设完成,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3,119.34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44)。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已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首次公开发行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 号存款方式余 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631251633专用账户(活期)6,355,645.74
总 计6,355,645.74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再融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 号存款方式余 额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72010122002142931专用账户(活期)4,284,209.0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外支行91070078801300001026专用账户(活期)432,666.56

总 计

总 计4,716,875.61

公司依照规定对相关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7月15日与国信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 号存款方式余 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8110701012202443595专用账户(活期)367,881,074.66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9550880237519000101专用账户(活期)133,935,846.9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9550880237540200191专用账户(活期)35,857,673.4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326660100100716345专用账户(活期)136,803,036.10
总 计674,477,631.15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9年9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2,681.39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483.65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197.74万元。上述置换符合监管要求。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496.34万元。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3、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资金

2022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15.8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就该事

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8,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7月30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1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8月24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1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8月1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12,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2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和研发项目费用支出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0年7月30日,公司已将用于购买投资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万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暂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24,000.00万元。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

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暂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8,500.00万元。

2022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一)直接持股情况

姓名公司职务直接持股数量(股)
王宇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5,394,915
张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34,749,303
刘澎董事-
唐文忠董事-
马永义独立董事-
李艳芳独立董事-
王瑛独立董事-
廖通逵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王咏梅董事-
张路平董事、董事会秘书15,000
苗文杰监事会主席-

曹璐

曹璐股东代表监事-
闫建忠股东代表监事-
张姝雅财务总监15,000
李济生副总经理-
云霞副总经理10,000
施莲莉副总经理10,000

(二)间接持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北京航星盈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东台航星盈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北京航星盈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航天宏图股份数量19,453,563股,其出资结构如下:

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身份
王宇翔1.201%普通合伙人
东台航星盈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118.8099%有限合伙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东台航星盈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职位
王宇翔16.2013.64%董事长
廖通逵10.048.45%董事、总经理
闫建忠2.241.89%股东代表监事

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上述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巫雪薇 赵晓凤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