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宏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二〇二四年八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国信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的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信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信证券作为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宏图”、“发行人”、或“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于2024年8月15日披露的《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减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及相关公告,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的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宏图”、“公司”、“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6月7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5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8.8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0,8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37.42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48号)同意,公司100,8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图转债”,债券代码“118027”。
二、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
2022年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宏图转债,债券代码:118027)。
(三)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100,880万元。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债券面值发行。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2年11月28日至2028年11月27日。
(六)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1%、第四年1.50%、第五年2.5%、第六年3%。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2月2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6月2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年11月2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转股价格
1、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88.91元/股。
2、当前转股价格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前转股价调整为62.98元/股。
(十)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一)评级情况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信用等级为A-。
三、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现将本次《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减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交互式全息智慧地球产业数字化转型项目”于2022年备案,项目论证时间较早,实施主体包括公司及三家全资子公司辽宁航天宏图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航天宏图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机器人”)、芜湖航天宏图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智造”)。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及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和调度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以及内部投资结构,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减少的主要原因:随着低空经济的应用场景逐步落地,相关软件生态和公共基础设施的需求更加旺盛,而无
人机等硬件设备制造的竞争日趋激烈。为充分发挥公司积累的软件研发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公司拟将部分无人机生产设备及材料投入调整至项目研发投入,并减少芜湖智造作为募投实施主体、减少芜湖智造无人机生产实施地点,将其合并至其他无人机产线。交互式全息智慧地球产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内容 | 募集资金原计划投入 | 募集资金调整后投入 | 调整金额 |
1 | 无人机生产设备及材料 | 31,895.00 | 21,895.00 | -10,000.00 |
2 | 采集车成本 | 1,170.00 | 1,170.00 | - |
3 | 数据采购 | 11,480.00 | 11,480.00 | - |
4 | 技术及软件采购 | 3,470.00 | 3,470.00 | - |
5 | 其他硬件设备购置 | 22,865.00 | 22,865.00 | - |
6 | 人员工资及其他投入 | - | 10,000.00 | 10,000.00 |
合计 | 70,880.00 | 70,880.00 | - |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系结合市场情况、公司自身项目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所进行的必要调整。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金额,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国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