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威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建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以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