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景生物: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景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近日公司办理完成对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15号),热景生物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29.4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810.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5,903.2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07.0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1,124.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9月24日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9月25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74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专户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及具体规范。
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已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状态 |
1 | 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5672019091988 | 正常 |
2 |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 20000008856100030820093 | 本次销户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募集资金已依规使用完毕,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本次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
20000008856100030820093)进行注销处理,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