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景生物: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0  热景生物(688068)公司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0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庆丰路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
普通股股东人数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4,151,56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4,151,5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7.013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7.013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召集及主持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长青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石永沾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高管余韶华先生、解中超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选举李艳召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4,143,93999.9776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1选举李艳召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661,45299.978500.0000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孝成、杨华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