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景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2月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2月4日通过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长青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