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景生物: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19  热景生物(688068)公司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1/1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11月15日~2025年2月14日
预计回购金额5,8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82.69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981,119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06%
实际回购金额71,422,052.61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63.86元/股~80.8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8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3 个月内。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45.00 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82.69 元/股(含)。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2025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6)、《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1月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截至2025年2月14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81,119股,占公司总股本 92,474,692 股的比例为 1.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0.8元/股,最低价为63.8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22,052.6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外支行提供的银行专项贷款,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1月15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回购前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92,474,69210092,474,692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893,0103.133,874,1294.19
股份总数92,474,69210092,474,692100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981,119股,本次回购股份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