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林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5月
目 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7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22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3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25议案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27议案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9议案八: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1
议案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2
议案十: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33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
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或提问。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的,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九、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要求逐项填写,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针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五、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六、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5)。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 13点00分2.现场会议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梅梁路88号公司4楼会议室3.会议召集人: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4.主持人:董事长胡明明先生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1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八:《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十:《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对2022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附件: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即“报告期”),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保障公司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一、2022年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落实股东大会的相关决策部署,围绕年度经营目标任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4,882.0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42.84万元,同比下降
48.14%;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资产分别为147,908.07万元、178,395.01万元,比上年末分别下降0.48%、2.97%。
报告期内,尽管公司业绩有所波动,但公司总体发展态势保持良好,稳中有进:①2022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较上年明显改善,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约0.98亿元;②新一代蓝藻治理技术——“深潜式高压灭藻成套装备”在太湖、巢湖实现全面商业化应用,进一步巩固了公司的行业龙头地位,为全国的富营养化整湖治理提供了核心技术保障;③公司在广东新设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加大了华南市场的业务拓展,同时在湖南、湖北、内蒙等地区都有新的业务开展,为公司储备、培育了新的业务增长地区;④公司加紧布局生物质燃料业务,新设成立了生物质新能源全资子公司,相关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的制定、设备专利的申请都正在进行中,首台成套装备的调试和新业务的洽谈也在积极推进。
二、2022年度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2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公司顺利完成了第三届董事会的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审慎判断,积极为公司的发
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权益。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时间 | 项目名称 | 议案 |
2022-1-20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议案一、《关于聘任许金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聘任季乐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免去胡云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将全资子公司持有的资质分立到上市公司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2-2-22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议案一、《关于将全资子公司持有的资质分立到上市公司的议案》 |
2022-4-5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议案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2-4-22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议案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2022-4-25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 |
时间 | 项目名称 | 议案 |
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十三、《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十四、《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十五、《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十六、《关于制订<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十七、《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十八、《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2-4-28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2022-5-20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时间 | 项目名称 | 议案 |
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2022-7-8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2-7-26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时间 | 项目名称 | 议案 |
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2022-7-26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2022-8-26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议案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2-9-24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议案一、《关于投资设立生物质新能源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2022-10-21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议案一、《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2-10-27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22-11-14 |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议案一、《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提名委员会
公司提名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许金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季乐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4、战略委员会
公司战略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1名。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生物质新能源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董事履职详情请参见公司《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合规披露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高度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公司证券投资部认真围绕公司投资者关系开展各项工作,协调公司与监管机构、股东、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三、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深刻践行习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以“蓝藻治理专家,河湖生态医院”为战略定位,充分把握发展契机,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湖库蓝藻水华灾害预防、控制及应急处置方案,致力于构建湖清、水美、万物和谐的大湖流域生态城镇发展模式。公司会继续秉承“问题导向+技术驱动”生产经营核心理念,围绕“专、精、特、新”的发展思路,坚持以创新合作为引领,以稳健发展为前提,以打造湖泊生态医院生态系统为突破,进一步实现打通蓝藻治理、藻泥资源化利用产业链的平台优势,将公司从蓝藻治理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发展成为整湖治理这一新兴行业的综合服务商并发展成为整湖治理的龙头企业,同时公司将致力于形成“湖库治理收益+废弃物处置收益+资源化产品收益”的生态闭环,为水环境治理开创一条可持续化发展路径。
公司在坚持企业定位和进一步提升现有存量业务的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将重点构建以湖泊生态医院诊疗型整湖治理的业务模式,以环境绩效为付费依据的整湖治理的商务模式(整湖治理+见效付费),以整湖治理创造的生态价值为资源的开发模式(EOD)三种业务发展模式,通过一系列示范工程、应急工程项目的
实施,进一步优化项目运作模式,以保持在行业竞争中的领先性与高维性。同时继续探索“湖泊大物管”和“水质治理+”等创新业务模式,打造更具代表性的标杆项目,做大做深项目整体价值。为更全面展现公司在整湖治理服务业务趋势,提升品牌形象,进一步打造德林海水生态环境治理系统解决方案,升级德林海水环境生态业务系统。
四、2023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一)公司董事会继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全面推进战略部署,在夯实主业的基础上谋求创新,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提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深入学习各类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合法合规意识和业务能力,以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三)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建立起更为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2022年度工作的开展情况,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9日
附件: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公司顺利完成了第三届监事会的选举工作。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3项议案,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 议案 |
1 | 《关于将全资子公司持有的资质分立到上市公司的议案》 |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 议案 |
1 |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5 |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7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8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9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 |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11 |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 议案 |
1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四)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7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 议案 |
1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2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3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五)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 议案 |
1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六)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 议案 |
1 | 《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
4 |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七)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 议案 |
1 |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八)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 议案 |
1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用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成员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本年度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检查和审核,同时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公司财务运作规范、状况良好,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检查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四)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公司没有发生与关联方交易事项。
(五)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六)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向股东大会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XYZH/2023HZAA1B015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表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数据汇报如下:
一、主要经营情况:
1、销售收入:44,882.0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68%。
2、利润总额:6,476.0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9.63%。
3、净利润:5,642.8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8.14%。
二、主要资产负债情况:
1、资产总额:178,395.01万元,较2022年年初减少2.97%。
2、负债总额:30,478.11万元,较2022年年初减少13.48%。
三、主要费用情况
1、销售费用:324.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06%。
2、管理费用:3,479.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48%。
3、研发费用:2,378.6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25%。
4、财务费用:-81.33万元,上年同期48.05万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经营目标计划,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如下:
一、预算编制
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充分考虑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市场的具体情况,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正处于蓬勃向上发展的良好趋势;
4、公司2023年度业务模式及市场无重大变化;
5、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6、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公司能正常运行;
7、公司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营销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受政府行为的重大影响;
8、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3年度财务预算
2023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抓住环保行业发展的新机
遇,开拓新市场、开发创新产品、建立布局销售渠道,使公司管理及业务发展更上一个台阶。
四、特别说明
上述财务预算说明仅作为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的盈利的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对此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9,635,530.52元,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6,428,389.07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83,203,600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686,000股后的股本81,517,6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488,344.00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29,899,224.7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综上,本年度公司拟现金分红合计为45,387,568.73元,占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0.43%。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2、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83,203,600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686,000股后的股本81,517,600股为基数,合计转增32,607,04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5,810,64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
1、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8万元/年(含税);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3、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均为公司员工,按其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依据其在公司具体担任的职务,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议案九: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财务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以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议案十: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