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林海: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18  德林海(68806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

688069证券简称:德林海公告编号:

2026-015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剩余超额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用途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3,536.81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19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48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67.2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9,926.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952.11万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74.29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957.5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7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SHA10203)。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99,926.4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92,974.29万元
超募资金金额47,957.59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7月17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25,991.8025,991.80
2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024.909,024.90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45,016.7045,016.70

公司于2024年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

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湖泊生态医院项目”,并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2,606.92万元(含现金管理、

利息收入等,最终实际转出金额为32,705.27万元)转入为“湖泊生态医院项目”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存储和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前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后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25,991.802,836.34湖泊生态医院项目32,705.2732,705.27
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024.902,938.87

二、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超募资金金额47,957.59万元
前次已使用金额46,741.62万元
本次使用用途及金额?其他,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536.81万元

(一)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情况

1、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14,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19%。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14,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19%。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8,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6.68%。公司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回购股份

公司于2022年4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2023年4月18日,公司完成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86,000股,使用超募资金51,402,068.8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28日、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2)、《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又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2024年10月22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42,049股,支付的资金总额80,004,670.6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使用超募资金56,014,106.6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2024年1月31日、2024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德林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德林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1)、《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二)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957.59万元,本次拟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536.81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

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7.37%。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相关审议程序

2026年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536.81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自2025年6月15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施行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超募资金系新规实施前发行完成取得,因此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