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荆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相应调整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杨卓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杨卓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