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荆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403,919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403,919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2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2年3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作出《关于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619,800股,并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26,478,79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0,308,04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170,753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为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投资”),招商投资上市时持有的公司首发限售股数量为948,594股,经公司202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持股数量变为1,403,9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460%。招商投资持有公司的限售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将于2024年4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3年实施了2023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划,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共计转增60,709,82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7,188,62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公司于2023年度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并于2023年12月28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登记工作,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999,635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8,188,25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招商投资承诺其所获配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403,9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46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不存在其他上市流通的限售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2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招商投资 | 1,403,919 | 0.7460% | 1,403,919 | 0 |
合计 | 1,403,919 | 0.7460% | 1,403,919 | 0 |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2023 年修订)》第二十一条规定,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可以按本办法规定向借入人出借获配股票,该部分股票出借后,按照无限售流通股管理。截至2024年4月10 日,招商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1,403,919股,其中通过转融通借出股份数量为200,100股,未借出股份数量为1,203,819股,出借部分到期后即可上市流通。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战略配售 | 1,403,919 | 24 |
合计 | 1,403,919 | - |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