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荆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次监事会决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会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已从公司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另有11名激励对象因有离职意向或综合考虑个人绩效和工作表现而不再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监事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不超过1072人调整为1055人。前述17名激励对象原拟获授限制性股票份额,将调整分配至本次激励计划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保持不变。
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向1055名激励对象授予126.789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3月31日。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授予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7)。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