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得医药:海通证券关于毕得医药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得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毕得医药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22.9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88.00元。共计募集资金1,428,160,80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92,830,452.00元(税款人民币5,569,827.12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1,335,330,348.00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331,482.9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08,998,865.0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2]702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余额为116,275.4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0,169.44万元;银行7天通知存款余额96,106.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42,816.08 |
减: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 9,283.05 |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 133,533.03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12,208.78 |
减: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 3,357.48 |
减: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 | 1,127.28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731.70 |
减:2022年度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 8,000.00 |
加:2022年度累计赎回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 8,000.00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67.65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16,275.44 |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0,169.44 |
银行7天通知存款余额 | 96,106.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如下表所示: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 70170122000251065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 | 3101040160002225099 |
3101040160002225123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支行 | 45338339203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 | 121920508410503 |
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在2022年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支行 | 453383392036 | 募集资金专户 | 3,563.0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 | 121920508410503 | 募集资金专户 | 15,905.20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 | 3101040160002225099 | 募集资金专户 | 0.65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 70170122000251065 | 募集资金专户 |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 | 3101040160002225123 | 募集资金专户 | 700.49 |
合计 | - | - | 20,169.44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08.7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字[2022]7239号),认为:公司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赎回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产品类型 | 金额 | 期限 | 预期收益率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90,097.42 | 随时可支取 | 约定利率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5,603.91 | 随时可支取 | 约定利率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404.67 | 随时可支取 | 约定利率 |
合计 | - | 96,106.00 | - | - |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11月9日及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的超募资金为0.00元。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22年度无此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无此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2年度无此情况。
八、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即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但采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方式,现金管理产品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利息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一定投资回报。公司经自查发现前述情形后及时进行整改,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信息沟通与管理机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完善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机制。
除上述情况外,2022年度,公司已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十、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中汇会计师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鉴证意见:“毕得医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毕得医药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即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但采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方式,现金管理产品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利息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一定投资回报。公司经自查发现前述情形后及时进行整改,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信息沟通与管理机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完善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机制。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能按照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除上述情况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毕得医药不存除上述情况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毕得医药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雷 浩 | 李华东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30,899.8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297.9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297.9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 | 否 | 28,000.00 | 28,000.00 | 28,000.00 | 12,208.78 | 12,208.78 | -15,791.22 | 43.60 | 2023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实验室项目 | 否 | 7,435.61 | 7,435.61 | 7,435.61 | 731.70 | 731.70 | -6,703.91 | 9.84 | 2024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3,357.48 | 3,357.48 | -4,642.52 | 41.9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43,435.61 | 43,435.61 | 43,435.61 | 16,297.96 | 16,297.96 | -27,137.65 | 37.52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08.7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 |
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置换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3日出具了《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见证报告》(中汇会字[2022]7239号)。
保荐机构于2022年11月10日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毕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置换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3日出具了《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见证报告》(中汇会字[2022]7239号)。 保荐机构于2022年11月10日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毕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保荐机构于2022年11月10日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96,106.00万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022年11月9日,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