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得医药: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5月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五: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4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5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 16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7议案九: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 18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19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
议案十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21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5附件一: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1附件二: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7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毕得医药”)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至少提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
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公司聘请的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并由参与计票、监票的股东代表、监事、公司聘请的律师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0 日(周三) 下午 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28号1号楼A座101室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龙先生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5 月 10 日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确认。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审议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5.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听取《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现场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根据董事会 2022年运作情况,制定了《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本着务实的工作态度,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查阅资料、现场了解、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方式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依法运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监事会2022年运作情况,制定了《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详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尽管公司的业务受到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影响,但是公司所处医药研发行业在持续发力,全年公司营业收入仍保持大幅增长态势。同时由于该影响限制展会等活动导致公司费用降低,全年盈利超过预期。现将 2022 年财务决算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 2022 年财务报表已经经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达833,831,622.63元,同比增长37.55%,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145,970,727.07元,同比增长49.60%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22.12.31 | 2021.12.31 |
流动比率 | 901.19% | 327.66% |
速动比率 | 677.44% | 127.34%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3.05% | 29.43%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31.98 | 12.92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 和采矿权)占净资产的比例 | 0.01% | 0.07%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 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5.53 | 5.78 |
存货周转率(次) | 0.90 | 0.84 |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53% | 5.75%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20,016.60 | 13,363.26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4,597.07 | 9,757.30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万元) | 13,698.24 | 8,987.85 |
利息保障倍数 | 80.39 | 124.96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 0.46 | -1.33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20.06 | 2.0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77 | 2.0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77 | 2.04 |
净资产收益率(%) | 10.79 | 19.65 |
三、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 报告期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项目 | 2022.12.31 | 2021.12.31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货币资金 | 1,505,956,232.01 | 63.83% | 193,127,880.73 | 21.3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972,332.27 | 0.17% | - | - |
应收票据 | 339,370.00 | 0.01% | - | - |
应收账款 | 177,028,268.89 | 7.50% | 124,676,252.12 | 13.76% |
预付账款 | 6,733,431.42 | 0.29% | 3,514,921.45 | 0.39% |
其他应收款 | 16,787,714.33 | 0.71% | 14,300,529.09 | 1.58% |
存货 | 521,860,490.24 | 22.12% | 476,545,524.62 | 52.59% |
其他流动资产 | 11,923,947.97 | 0.51% | 5,544,475.00 | 0.61% |
流动资产合计 | 2,244,601,787.13 | 95.14% | 817,709,583.01 | 90.24% |
固定资产 | 39,065,247.29 | 1.66% | 31,146,173.5 | 3.44% |
在建工程 | 5,095,977.02 | 0.22% | - | - |
使用权资产 | 31,285,371.51 | 1.33% | 28,897,369.17 | 3.19% |
无形资产 | 211,750.00 | 0.01% | 442,750.00 | 0.05% |
长期待摊费用 | 16,807,508.59 | 0.71% | 22,126,720.80 | 2.4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884,783.49 | 0.16% | 2,971,110.80 | 0.3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253,822.89 | 0.77% | 2,838,169.10 | 0.3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4,604,460.79 | 4.86% | 88,422,293.37 | 9.76% |
资产合计 | 2,359,206,247.92 | 100.00% | 906,131,876.38 | 100.00% |
(1) 货币资金同比大幅增长,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
致;
(2) 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银行远期结汇产品公允
价值变动所致;
(3) 应收账款占比降低主要源于公司大力催收回款。
(4) 其他应收款占比有所降低,主要原因:收入金额大幅增加致使其
他应收款的比重降低。
(5) 存货占比降低,主要原因:公司在保持充足产品种类的同时,不
断优化库存。
(6) 其他流动资产增长主要来源于待抵扣进项税增加。
(7) 固定资产增长主要来源于实验室设备的采购。
(8) 在建工程增长主要是新建的奉贤研发中心。
(9) 无形资产原值减少系本期摊销所导致。
(10) 长期待摊费用减少系本期摊销所导致。
(11)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主要来源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
备等增加所带来的影响。
(12)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公司预付设备工程设备未到货未转
固所致。
(二)报告期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增减变动幅度 |
短期借款 | 9,608,997.61 | 71,984.59 | 13248.69%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851,770.13 | - | 100.00% |
应付账款 | 167,371,085.95 | 206,065,674.37 | -18.78% |
合同负债 | 20,523,870.44 | 14,683,547.02 | 39.77% |
应付职工薪酬 | 19,889,133.90 | 16,040,339.73 | 23.99% |
应交税费 | 16,473,992.53 | 10,991,643.49 | 49.88% |
其他应付款 | 12,007,905.05 | 77,487.84 | 15396.50% |
其他流动负债 | 2,344,083.95 | 1,633,466.46 | 43.50% |
流动负债合计 | 249,070,839.56 | 249,564,143.50 | -0.20% |
租赁负债 | 31,208,972.64 | 27,706,733.17 | 12.6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72,265.66 | - | 1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3,981,238.30 | 27,706,733.17 | 22.65% |
负债合计 | 283,052,077.86 | 277,270,876.67 | 2.09% |
(1) 短期借款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美元借款未到期归还所致。
(2) 应付账款有所降低主要系采购额的降低。
(3) 合同负债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营收规模扩大,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
致;
(4) 应付职工薪酬同比增长,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张增加了员工。
(5) 应交税费增加,主要为公司营收规模扩大,导致相应的税费增加。
(6) 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系公司IPO应支付的中介机构服务费还未支付。
(7) 递延所得税负债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银行远期结汇产品公允价值变
动对应递延所得税变动。
(三)报告期股东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增减变动幅度 |
股本 | 64,916,392.00 | 48,687,292.00 | 33.33% |
资本公积 | 1,776,004,913.44 | 483,235,148.38 | 267.52% |
其他综合收益 | -7,245,015.42 | 431,406.36 | -1779.39% |
盈余公积 | 18,994,216.56 | 9,614,109.27 | 97.57% |
未分配利润 | 223,483,663.48 | 86,893,043.70 | 157.1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076,154,170.06 | 628,860,999.71 | 230.15% |
(1) 股本增加,主要系本期公司IPO上市发行股份所致。
(2) 资本公积增加,主要系本期公司IPO上市发行股份所致。
(四)报告期损益及变动情况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同比变动 | 金额 | 同比变动 | |
营业收入 | 833,831,622.63 | 37.55% | 606,219,126.26 | 54.86% |
营业成本 | 463,797,721.29 | 51.37% | 306,391,280.11 | 71.55% |
营业利润 | 171,733,486.85 | 49.80% | 114,645,488.98 | 61.87% |
利润总额 | 171,771,997.98 | 49.94% | 114,559,394.67 | 63.02% |
净利润 | 145,970,727.07 | 49.60% | 97,572,968.20 | 65.37% |
项目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
金额 | 同比变动 | 金额 | 同比变动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5,970,727.07 | 49.60% | 97,572,968.20 | 65.3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6,982,366.54 | 52.41% | 89,878,460.15 | 39.38% |
(1)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得益于医药研发客户的业绩增长,
同时公司在全球市场不断加深布局,增强物流能力,加强研发投入,不断引进新产品,在同行业中领先竞争对手。
(2) 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所致。
(五)报告期现金流量情况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幅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871,071.18 | -64,883,073.12 | 146.0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612,568.52 | 29,356,621.70 | -245.1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10,450,581.00 | 137,444,919.49 | 853.44% |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分子砌块及科学试
剂产品收入不断增长,公司不断加强应收款管理,回款回收,经营性现金流增长。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大幅减少,主要系本期购买了大量新建研发中心的配套设备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增长,主要系本期IPO上市收到募集资金
所致。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财务预算为公司 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 2023 年度的业绩承诺。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的编制范围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本预算报告是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状况的基础上,结合 2022年公司实际经营数据及 2023年的营销计划、产品计划、投资计划等进行测算并编制。
二、2023 年预算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 2023年度战略发展目标及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在综合考虑了经济环境、政策变动、行业形势及市场需求等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 2023年度财务预算,预计 2023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上年度均保持稳步增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议案五
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续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上述议案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45,970,727.0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3,801,072.91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40元(含税),以目前总股本64,916,39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9,971,243.6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8.49%。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目前公司的总股本64,916,39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转增25,966,55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拟增加至90,882,948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公司履行完毕法定程序后另行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股数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上述议案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3年度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2023年度预计新增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此金额为各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予公司总的融资最高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融资金额。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抵押贷款、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信用证、贴现、汇票承兑、融资租赁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公司的董事、监事。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公司对非独立董事不另行发放津贴。非独立董事包括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6万元(税前)。
3、监事:公司对监事不另行发放津贴,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监事按照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董事、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议案九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
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汇会计师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了审核,出具了中汇会专[2023]2608号《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上述议案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上述议案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已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文件对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编制完成。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议案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议案十二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限售期
限售期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和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具体内容授
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和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办理并执行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股份上市和限售等相关事宜,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8、在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决定本次小额快速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四、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本项授权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上述议案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听取事项: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毕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毕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规定,在2022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有三名独立董事,分别是张萌先生、魏炜先生,田伟生先生,独立董事的选任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张萌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国注册税务师。1994年9月至1997年3月,任职于北京市第七建筑公司;1997年3月至1998年9月,担任世联国际商业网络中心财务部副经理;1998年10月至2003年12月,担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2003年12月至2007年10月,担任中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2007年10月至2008年12月,担任万隆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担任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0年7月,担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4年4月,担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5年2月至2015年11月,担任沧州四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担任深圳前海富信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3月至今任胜威亚太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盛德节能技术(大连)有限公司经理;2019年7月至2021年8月任镇江风发机电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2月至今,担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魏炜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90年5月至2000年8月任新疆工学院管理工程系副主任;2000年9月至2003年12月任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2004年1月至2004年5月,任职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才中心;2004年6月至2006年6月任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博士后;2006年7月至2008年7月担任北京大学深圳商学院助理院长;2007年9月至今任深圳易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8月至2015年4月担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副院长,2015年5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教授;2012年2月至今任北京居泰隆科贸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至今北京中汇饰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广东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今担任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今,担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田伟生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74年6月毕业于兰州医学院药学系(现改称:兰州大学药学院),毕业后留校担任教学工作;1978年10月南京药学院(现改称:中国药科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1981年11月毕业并获理学硕士学位;1982年4月在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1985年11月毕业并获理学博士学位,毕业后留研究所从事科研工作;1986年11月至1988年12月在美国明尼苏达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988年返回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至2018年4月退休,期间曾经担任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副研究员(1990年)、研究员(1995年)、二级研究员(2008)。2021年2月至今,担任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我们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二)参与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本年度共召开6次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各独立董事作为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者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各委员会会议,并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各项决议,均投了赞同票,无反对和弃权票,积极参与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2年度,我们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考察和沟通,相关事项会前公司及时提供我们所需的各项资料和信息,如实回复我们的询问,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通过通讯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通畅的沟通,我们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张萌 | 6 | 6 | 0 | 0 | 否 | 2 |
魏炜 | 6 | 6 | 0 | 0 | 否 | 2 |
田伟生 | 6 | 6 | 0 | 0 | 否 | 2 |
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勤勉尽责且保持客观独立,在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我们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及时沟通,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来确定,相关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独立第三方价格。双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合法、合理、必要、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宜(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除外),截止2022年末,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万元,无逾期担保。
未发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相关事项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行为。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年内,公司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已事先经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所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其所任岗位的工作内容、年度绩效与市
场行情确定,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业绩情况与业绩快报披露信息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此次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主体较好地履行了所作的承诺,未有违反各自承诺事项的情况发生。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有关信息,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况。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监督公司依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能够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在2022年度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发挥了其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会议通知、会议资料送达及时,会议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的结果有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运作规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开展新业务的情况。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3年,我们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萌、魏炜、田伟生
2023年4月19日
附件一: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公司依旧保持稳健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董事会率领经营班子与全体员工,按照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年度工作计划,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相对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日常运作中,均按照公司章程和规则独立、有效、规范运行。
二、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共通过29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会议情况如下:
届次 | 会议日期 | 序号 | 议案名称 |
202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年5月13日 | 1 | 《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2 |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3 |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 ||
202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年6月7日 | 1 |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 《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
3 |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5 | 《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6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7 | 《关于修订<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
8 | 《关于修订<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 ||
9 | 《关于修订<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 ||
1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 ||
11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12 |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
13 |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 ||
202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年7月27日 | 1 | 《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
2 |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1-6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 ||
202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年10月26日 | 1 |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2 | 《关于确认披露公司2022年三季报告的议案》 | ||
202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11月9日 | 1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
3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4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5 | 《关于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6 |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12月21日 | 1 | 《关于聘任时长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2 | 《关于聘任李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
3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2022年度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专业委员会设立以来,均严格按照相应工作条例开展工作,已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了其专业性作用。会议情况如下:
届次 | 会议日期 | 序号 | 议案名称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2年5月13日 | 1 | 《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2 |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2年5月27日 | 1 |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 | 《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3 | 《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2年5月27日 | 1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2022年7月15日 | 1 |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1-6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2022年10月26日 | 1 |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2年12月21日 | 1 | 《关于聘任时长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2 | 《关于聘任李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2年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其中1 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1项议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会议情况如下:
届次 | 会议日期 | 序号 | 通过议案 |
2021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6月27日 | 1 |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5 | 《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6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7 | 《关于修订<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 ||
8 | 《关于制定<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2022年度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 ||
1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2月2日 | 1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四、 董事会成员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董事会成员共9名,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均亲自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应出席人数 | 亲自出席人数 | 委托出席人数 | 缺席人数 |
202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9 | 9 | 0 | 0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3 | 3 | 0 | 0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3 | 3 | 0 | 0 |
202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9 | 9 | 0 | 0 |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3 | 3 | 0 | 0 |
202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9 | 9 | 0 | 0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3 | 3 | 0 | 0 |
202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9 | 9 | 0 | 0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3 | 3 | 0 | 0 |
202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9 | 9 | 0 | 0 |
202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9 | 9 | 0 | 0 |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3 | 3 | 0 | 0 |
五、 公司主要经营指标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现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项目 | 2022年 |
总资产(万元) | 235,920.62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207,615.42 |
营业收入(万元) | 83,383.16 |
净利润(万元)
净利润(万元) | 14,597.07 |
资产负债率(%) | 12.00 |
经营现金净流量(万元) | 2,987.11 |
六、公司上市工作
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5号)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1,622.91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88.00 元 。 共计募集资金1,428,160,800.00 元 , 扣 除 不 含 税 承 销和 保 荐 费 用 人 民 币492,830,452.00 元(税款人民币 5,569,827.12 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 1,335,330,348.00 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331,482.9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08,998,865.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2]7021号《验资报告》。
七、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
1、完善董事会相关制度建设
公司在2021年上半年完善了独立董事制度,建立起各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各董事及专门委员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责任,向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负责。
2、完善公司内控体系,有效遏制风险
2023年,董事会将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指导管理层优化部门和岗位设置,科学划分职责和权限,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不断推动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3、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
在新的形势下,公司全体董事将加强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把握国内外资本市场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变化情况,努力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4、2023年董事会将率领公司经营班子全面落实既定的发展战略,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快速响应、快速送达”的核心竞争力,为“助力医药研发,成为客户最信赖的伙伴”的经营愿景而不断努力奋斗!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二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自从2020年11月公司进行了股份制改造,成立了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合计3人,至今为止,公司监事会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规范公司运行,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履职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7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会议情况如下:
届次 | 会议日期 | 序号 | 议案名称 |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年5月13日 | 1 | 《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2 |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3 |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 ||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6月7日 | 1 |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 |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3 | 《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4 | 《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5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6 | 《关于公司2022年度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年10月26日 | 1 |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2 | 《关于确认披露公司2022年三季报告的议案》 |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年11月9日 | 1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
3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4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5 | 《关于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二、2022年公司财务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现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有关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1、财务报表自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以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会计学》、《会计准则》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规范有序,内控体系较为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监事会审查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 2022年 |
总资产(万元) | 235,920.62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207,615.42 |
营业收入(万元) | 83,383.16 |
净利润(万元) | 14,597.07 |
资产负债率(%) | 12.00 |
经营现金净流量(万元) | 2,987.11 |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依据双方互利、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有效地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能,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继续定期、不定期地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