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旭生物: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安旭生物股票代码:688075
2023年7月21日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3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5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6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
议案四、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
议案五、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
议案六、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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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文件,前述登记文件需提供复印件一份,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本次会议议案一为特别决议议案,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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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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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21日14点00分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50号4幢5楼大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 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 议 案 |
1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 |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 |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6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汇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 见证律师出具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一) 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90,773,4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630.9373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2,708.2805万股。公司现已完成了上述权益分派,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9,077.3432万元增加至12,708.2805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拟对《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员办理上述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等手续,具体备案结果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旭生物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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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1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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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1日
议案三: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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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1日
议案四: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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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1日
议案五: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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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1日
议案六: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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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