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旭生物: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旭生物”)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炯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要求,我们在全面审阅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安旭生物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副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