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泰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诺泰生物(688076)公司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报告。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可以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业务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强国、高集馥、曲峰、胡文言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