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软科技:关于自愿披露与北京大学南昌创新研究院签署共建智能化矿山数值模拟与仿真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与北京大学南昌创新研究院签署共建智能化矿山数值模拟与仿真联合实验室
合作协议的公告
一、 协议签署概况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软科技”)近日与北京大学南昌创新研究院签署了《北京大学南昌创新研究院与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建“智能化矿山数值模拟与仿真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决定共同建设“智能化矿山数值模拟与仿真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合作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合作协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合作方基本情况
北京大学南昌创新研究院是在江西省人民政府指导下,由南昌市人民政府和北京大学联合建设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南昌市属事业单位。研究院立足江西省政策优势、产业优势,聚焦国家重大科研战略需求,围绕航空技术、新材料、先进制造等领域核心技术开展创新和应用研究,以形成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孵化和转化为目标开展创新和应用研究,目标建成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前沿技术创新平台、创新人才聚集平台、成果转化与企业孵化平台、人才培养与实践平台。
公司与北京大学南昌创新研究院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合同主要条款
(一)协议主体
甲方: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北京大学南昌创新研究院
(二)合作内容
为贯彻国家科技工作的方针,促进甲乙双方技术创新发展,满足国家与社会发展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友好诚信、风险共担、宽容失败和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建联合研发平台,一致同意成立“智能化矿山数值模拟与仿真联合实验室”。联合实验室是甲乙方共同指导下进行联合研发的一种模式,通过项目化运作,实现产学研合作。甲方主要负责提供联合实验室所需资金和提出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应用场景等,乙方主要负责组织科研力量进行项目研发工作。
(三)研究目标
联合实验室旨在合作研发用于矿山(涵盖煤矿与非煤矿)领域的国产工业软件平台,该平台针对矿压演化、顶板灾害、水火灾害、粉尘灾害、瓦斯灾害、水文流场变化等矿山领域的重难点问题,开展GIS 与数字孪生融合、多物理场仿真算法、大数据分析及云计算技术等领域的科学研究, 也支持相关的基础研究,旨在实现对矿山灾害的动态预测和模拟,推动矿山领域工业软件的全国产化替代,彻底改变我国矿山仿真模拟软件被国外基本垄断的被动局面,提升矿山行业的安全性、效率性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四)出资方式
联合实验室合作经费总额 600 万元人民币,分三期,各期经费额度为 200万元,采用经费支付与研发课题完成相挂钩的分期支付方式。联合实验室各年度合作经费的使用情况,由甲方进行审计。
(五)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在本协议到期前两个月,双方应就合作协议是否延期进行协商。如双方同意延期,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六)知识产权
1、成果归属
(1)联合实验室成立前,甲乙双方已有的技术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原持有方所有。本协议中任何条款都不能被解释为一方对另一方明示或默示地授予任何知识产权的许可,双方承诺尊重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的专利、软件著作权、品牌和商标等。
(2)联合实验室成立后,甲乙双方对因履行本协议利用联合实验室经费、人力资源等条件,甲乙双方合作在联合实验室进行的研究课题,其成果的知识产权及其他一切相关权利归甲乙方共同拥有。甲乙双方共同申请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第三方使用。上述科研成果甲方及其全资企业在营业范围内可无偿使用,乙方可无偿用于自身的科研、学术研究,但不得用于与甲方无关的任何商业行为。
(3)联合实验室合作开发的技术成果主要用于作价投资到双方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技术成果的权属与转化收益分配方案由双方在为项目公司成立而签订的合作协议中规定。如果没有按预期成立项目公司或者需要采取其他转化方式,则双方另外协商与妥善处理技术成果的权属与转化收益分配方案。对于未用于作价投资到双方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的其余甲乙双方共有知识产权,仍按本条第 2款执行。如任何一方欲将其所享有的共有权予以转让的,需经另一方同意且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4)在不影响合作开发技术秘密性和专利申请的前提下,联合实验室研究人员可以就合作研究内容对外发表学术论文,论文可以由甲乙方共同署名。对于共同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双方共享取得有关荣誉、奖励的权利。
(5)联合实验室产出成果的后续成果归属: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研究成果进行后续改进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完成方(甲方或乙方)单独所有。就该后续技术成果的使用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2、专利申请
(1)双方共同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由甲乙方共有。申请专利时,由发明人提出,报联合实验室主任审核批准,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应为甲乙双方。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2)双方共有的专利申请以及后续的维持、保护等事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乙方负责完成,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四、 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借助北京大学南昌创新研究院雄厚的研发实力和平台优势,推动矿山领域工业软件的全国产化替代,彻底改变我国矿山仿真模拟软件被国外基本垄断的被动局面,提升矿山行业的安全性、效率性和可持续发展水平。同时,通过深入合作及协作研发,促进公司专业化人才的培养与储备,提升公司研发技术团队的整体实力。
(二)本次共建联合实验室协议约定的总投入资金为600万元,由公司根据研发内容及成果等目标分期投入,将增加公司协议期限内每年的研发费用,但对公司当期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为双方基于各自优势及合作意向而达成的产学研项目化合作,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协议执行期为三年,联合实验室能否实现研发目标并如期完成既定研发内容,受行业政策、管理水平和科研实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能否取得显著的研究成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可能面临研发不达预期、研发终止、成果转化失败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