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迪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2月,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6,3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401,333,334股的比例为
0.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38元/股,最低价为10.0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7,826.9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上市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75元/股。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3-04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2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6,3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401,333,334股的比例为0.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38元/股,最低价为10.0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7,826.9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